判刑需要开庭。依据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判处有罪的,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所以定罪了还是要法院开庭进行判决的。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结束,这中间的时间有长有短,如果案情比较简单可能程序就走的快一点,时间也就短一点,如果案件复杂,那么可能时间就会很长。首先,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这中间包括公安报请检察院逮捕的七天时间。逮捕后公安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最长是八个月。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是到法院。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宣判属于公开宣判,被告人家属无需到场,但宣判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其家属必须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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