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不捕,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业务术词,是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或有法定不逮捕的情形。检察院做了的不批捕决定后,卷宗返回侦查机关,侦查机关照不批捕决定,依法发给犯罪嫌疑释放证明,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此时仍是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侦查结结束后,侦查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意见,公诉机关收到公意见后,直接提起公诉。
定罪不捕,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业务术词,是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或有法定不捕捕的情形。而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案底一旦产生,便终生保存,不得消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虽然对犯罪嫌疑人不逮捕的,但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是要提起诉讼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关于定罪不捕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