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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被强制执行吗?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大律师网 2022-09-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金在赔偿流程结束之后就可以拿来用在其他用途了,没有到账前是不可以的。那么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被强制执行吗?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偿还借款吗?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偿还借款吗?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可以偿还借款的,但是需要受害人取得人身伤害赔偿后,可以用人身伤害赔偿款项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的赔偿金只要是拿到手上的话那么做什么一般都是可以的。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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