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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大律师网 2022-09-26    100人已阅读
导读:哺乳期离婚的话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分配一般都是女方有利一些。那么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男性在女性哺乳期的时候是不能离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是过错方,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得到双方财产的大部分或者是全部,女方还可以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及男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需要算到孩子18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哺乳期离婚能得到啥赔偿?

  只要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离婚时另一方如果没有过错,就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哺乳期离婚的话女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情况还有可能拿到一些其他赔偿。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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