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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给女方的吗?

大律师网 2022-11-29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从彩礼的定义就可以看出,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是属于女方家的,在结婚以后也是由女方自由分配,因此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女方用于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彩礼是给女方的吗?

  从彩礼的定义就可以看出,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是属于女方家的,在结婚以后也是由女方自由分配,因此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女方用于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能不能要回来?

  彩礼在符合三种情形的时候是可以要回来的。第一种情形是双方还未领结婚证,第二种情形是双方未共同生活并且已离婚,第三种情形是因彩礼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并且已离婚。以上三种情形彩礼是都能要回来的,要求返还彩礼在法律上也是认可和支持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能要回来多少?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彩礼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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