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两者之间很容易混淆,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给付为目的的合同,但我们可以通过看合同的签订主体对这两种合同进行区分,因为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不同。劳务合同双方可以都是法人(或组织)或者都是公民,也可以一方为法人(或组织)一方为公民;而劳动合同一方为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必须为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可以通过以下不同点来区分解除合同与终止合同:
1.两者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合同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而终止合同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
2.两者法律效力不同:解除合同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终止合同则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两者权利专属不同:合同解除权是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
4.两者内涵不同:合同解除包括合同终止,两者表现为从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而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纠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纠纷】: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