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呢?

大律师网 2023-08-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呢?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离婚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呢?

  离婚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呢?"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