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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对方故意不去该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23-10-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诉讼开庭一方故意不去的话,可以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起诉离婚开庭对方故意不去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开庭一方故意不去的话,可以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我国法院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诉讼开庭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

  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向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则上要本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离婚起诉状和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什么是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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