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罪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属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包括:
客体要件: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客观要件:信用卡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骗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信用卡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罪是什么罪名?”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