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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可不可以复议?

大律师网 2023-10-16    100人已阅读
导读:工伤鉴定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或疾病,经过相关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关于“工伤鉴定可不可以复议?”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鉴定可不可以复议?

  工伤鉴定结论是可以被复议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的单位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皮外伤是否需鉴定?

  工伤皮外伤可能需要鉴定。工伤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皮外伤涉及到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者涉及到工作相关的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那么可能需要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关于“工伤鉴定可不可以复议?”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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