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同居是不构成事实婚姻的,离婚之后同居是属于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要双方协商处理,就是遵循协商处理,意思自治原则。
如果协商处理不了,法院判决的话,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婚后共同已还贷款和增值部分,产权方要给另一方补偿,就是遵循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平补偿原则。
离婚了可以同居,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不可以同居,离婚后继续共同居住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构成重婚的情形的,就合法,可以继续共同居住。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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