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纠纷官司具体要多少钱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而定,一方面法院会收取受理案件的费用,如果聘请律师,律师还会收取费用。打医疗类的官司需要的费用包括:
(一)法院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起诉方垫付,由败诉一方实际承担):
1、案件受理费;
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大部分案件中此类费用并不实际发生);
(二)聘请律师的费用:
律师费通常根据案件标的大小、案件难易程度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取;
律师费由聘请律师一方承担,在部分特殊案件中才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一定比例的律师费。
(三)杂费
办案过程中必定会产生工商查询、交通、通讯、住宿、复印等杂费;
如聘请律师,承办律师在办案中所产生的该类费用可凭票据实报实销或事先与当事人约定包干的方式。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医疗纠纷的性质是民事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和诉讼。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的,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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