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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租房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3-11-28    100人已阅读
导读:租房合同转让,一般指的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关于“转让租房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租房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转让租房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

  1、存在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租房合同必须在合法有效期内,且没有被宣告无效或解除。

  2、房屋转租合同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双方在签订转租合同时必须自愿、平等、真实、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3、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用途等条款。

  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订立转租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6、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子转租合同需要重新签吗?

  房子转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不需要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此时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应签订转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以上是关于“转让租房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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