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权利: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监护人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员,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要符合法定资格,必须恪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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