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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公证有效的吗?

大律师网 2024-01-31    100人已阅读
导读:夫妻债务只要是满足了法定的生效条件,不管有没有公证,都均有法律效力。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夫妻债务公证有效的吗?

  夫妻债务只要是满足了法定的生效条件,不管有没有公证,都均有法律效力。只是公证后,该行为的证据效力更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夫妻债务可以转让的吗?

  夫妻债务是可以转让的,法律上规定了,夫妻两人之间的债务,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后,债务就可以转让。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没做任何表示的,就视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该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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