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和现场;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
4、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树立危险的标志;
5、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1、一般发生了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是一到三个月,具体时间以事故的具体情况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勘查现场之日起的10日之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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