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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可以新立户口吗?

大律师网 2024-03-13    100人已阅读
导读:户口,又被称为户籍,是由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于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它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关于“结婚了可以新立户口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结婚了可以新立户口吗?

  结婚后可以新立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这意味着,结婚后,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出,并自立为一户。此外,条例还规定,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这也为结婚后新立户口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新立户口本的条件有什么?

  新立户口本,也就是分户,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3、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此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3、如果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以上是关于“结婚了可以新立户口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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