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婚内协议中界定共有财产范围?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签订婚内协议时,界定共有财产范围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所有属于或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都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列出,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权债务等。
2. 明确性:对每项财产的具体信息需详尽描述,如财产的名称、权属证明、取得时间、价值评估等,并明确约定是否为共有财产及各自所占份额。
3. 自愿公平:界定共有财产的过程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协商,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约定内容需公平合理,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4. 法律允许的个性化约定: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特定财产约定为个人财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调整共有财产的范围和分配比例,但此类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协议可否决定房产等固定资产归属?
夫妻双方在婚内可以自愿协商并签署关于房产等固定资产归属的协议,这种协议通常被称为“婚内财产协议”或“夫妻财产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对于房产等固定资产归属问题,婚内协议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且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婚后购置或继承取得的房产,或者一方婚前房产在婚后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此类协议在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并且在离婚时,法院会尊重和执行双方的真实意愿及有效约定。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3.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至一百八十八条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也为婚内财产约定中涉及房产赠与的部分提供了法律依据。
婚内协议是可以决定房产等固定资产归属的,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其合法有效。
界定婚内共有财产范围是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建议在签订婚内协议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充分反映双方真实意愿。同时,夫妻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理性对待财产问题,以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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