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广告法规定对合同主体有何法律责任?
1. 行政责任: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至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性广告或者违法广告等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
2. 民事责任:如果因违反广告法规定的行为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等规定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合同主体之间的广告合同也可能因此而无效或可撤销,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如虚假广告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罪,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一条关于广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消费者索赔权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关于虚假广告罪的规定。
商业广告合同发布方是否拥有相关知识产权授权?
在商业广告合同中,发布方是否拥有相关知识产权授权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若广告内容中涉及使用第三方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元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这些元素将构成侵权行为。
作为商业广告发布方,在发布含有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的广告前,必须确保已获得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授权或许可。这通常通过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等方式实现,明确约定使用的范围、期限、方式及费用等事项。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列举了诸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其中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
商业广告发布方在制作和发布广告时,应当严格遵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于所使用的所有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均应事先取得相应的授权,否则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
作为合同主体,在从事广告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否则不仅可能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还可能需要承担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建议各类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务必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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