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部分的物业费是否按比例分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其中,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一般是以业主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为依据,业主应分摊的公共部分物业费是按照其专有部分占整个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来确定的。这是因为公摊部分(如走廊、电梯、楼梯、公共绿地等)是所有业主共享的,所以费用也应该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未入住期间公摊面积物业费应否缴纳?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主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各地的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费的缴纳义务通常与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而非实际居住或使用状态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只要其拥有物业产权,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公共安全的保障等,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业主未实际居住而减少从法律角度讲,未入住期间的业主应当缴纳公摊面积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8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这两部法规并未明确指出业主必须实际居住才能缴纳物业费,而是强调了物业费的缴纳是基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即使业主未入住,只要物业处于物业服务范围内,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包括公摊面积的部分。
公摊部分的物业费在是按照业主专有部分的面积比例进行分摊的,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计算方式和使用情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有疑问或争议,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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