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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何种行为可构成销售假药罪?

大律师网 2024-04-12    100人已阅读
导读:销售假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销售假药罪。这一罪行涉及到对公众健康的直接威胁,因此法律对此有严格的定义和处罚。

何种行为可构成销售假药罪?

销售假药罪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销售的药品是假冒伪劣的,二是销售行为是故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或者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都可能构成此罪。这里的“假药”包括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擅自改变药品成分、规格的药品。此外,即使销售的药品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伤害,只要存在可能的危害,也可构成此罪。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责任也有明确规定。

销售假药罪中的“明知故犯”如何认定?

在刑法中,“明知故犯”是认定销售假药罪的重要要素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犯罪。这里的“明知故犯”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销售的药品是假冒伪劣的,但仍故意进行销售。这种明知包括对药品质量的明知和对违法行为的明知。如果行为人对药品的真实性质、来源、成分等有明确的认识,且知道这些药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未经批准,仍然进行销售,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明知故犯”。

在实际案件中,认定“明知故犯”通常需要依赖于一系列证据,如行为人的陈述、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如果行为人对假药的存在、质量问题或非法性有所隐瞒,或者存在异常的交易行为,如低价购入高价售出,都可能被法院视为“明知故犯”的证据。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中也对“明知”进行了详细解释,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推定行为人“明知”。认定“明知故犯”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通过司法审判程序来判断。

销售假药罪与生产假药罪有何区别?

刑法中,销售假药罪和生产假药罪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行为,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行为方式和环节。

1. 行为方式:生产假药罪是指行为人非法制造、配制药品,或者以其他方法生产假药的行为。而销售假药罪则是指行为人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的行为。

2. 犯罪环节:生产假药罪发生在药品制造、配制的过程中,而销售假药罪则发生在药品的流通环节,即销售阶段。

3. 法律责任:生产假药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只是销售假药,其法律责任也会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判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以及依照本法必须注册而未经注册的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销售假药罪不仅涉及到对法律法规的违反,更直接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任何涉及药品生产和销售的个人或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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