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来说,当法院判处罚金后,只能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外地的法院是不可以交的,也就是说并不能在异地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如果被判处了罚金,一般是要在判决的制定期限内一次完成缴纳或分期缴纳完成的。而如果法院指定犯罪人员在刑期结束后缴纳的,那么就可以在出狱后才交。此外,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法院的裁定后也可以延期到出狱后才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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