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并不意味着不用坐牢。如果犯罪行为被判刑,仍然需要服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在缓刑期间内如果遵守规定并且没有再犯新罪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才可以不再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不属于监外执行。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的犯罪分子,由于其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等原因,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羁押场所内执行刑罚,故将其放入监外执行。因此,缓刑不属于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