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综上所述,派出所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需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的决定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做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如果你对派出所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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