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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大律师网 2024-07-01    100人已阅读
导读: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劳动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这些争议可能涉及工资、工时、福利、解雇、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保护等多个方面。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分歧。

  2、调解:可以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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