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美容纠纷中,认定医美机构是否超范围执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诊疗科目一般登记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等。如果医美机构提供的服务超出了其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即构成超范围执业。
2、是否超出医疗美容项目的备案范围:医疗美容项目需要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如果医美机构从事了未经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也属于超范围执业。
3、是否超出医美机构的级别: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分为三级十等。医美机构如果开展了与其级别不符的医疗美容项目,同样构成超范围执业。
4、使用禁止类医疗技术或限制类医疗技术未符合要求:医美机构如果使用了禁止的医疗技术或限制类医疗技术未满足相关要求,也可能被视为超范围执业。
法律依据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医疗美容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三条: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关于“医疗美容纠纷中,如何认定医美机构是否超范围执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