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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到了18岁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大律师网 2024-07-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抚养费是指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费用,以确保子女得到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这一原则体现了公平、合理和保障子女权益的基本思想。那么孩子到了18岁可以不给抚养费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孩子到了18岁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孩子到了18岁,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但以下情况除外: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有哪些抚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物质抚养:父母有义务从物质上、经济上养育和照料子女,包括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教育培养: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有全面培养的义务,确保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3、保护义务:父母有义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4、管教责任:父母有义务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5、民事责任: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是关于“孩子到了18岁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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