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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三胞胎,产假天数会增加吗?

大律师网 2024-07-12    100人已阅读
导读: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那么生育三胞胎,产假天数会增加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生育三胞胎,产假天数会增加吗?

  会。女职工如果生育三胞胎,产假天数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即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生育三胞胎的女职工可以享受98天+15天×3=143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多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保胎假:如果医生开出证明,工资按照病假发放。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放。

  3、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放,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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