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夫妻中任何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2、家庭暴力或虐待: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等行为。
3、恶习不改: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并且经过教育之后还不知悔改。
4、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并且分居时间已经持续达到了两年。
5、其他情形: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例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禁止离婚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女方在特定时期: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双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若其中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离婚。
4、未达成离婚协议:如果夫妻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
5、夫妻感情未破裂: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双方的感情未完全破裂,还有修复的可能,则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6、结婚登记非中国内地办理:若夫妻的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则不能在中国内地登记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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