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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如何补偿?

大律师网 2024-07-31    100人已阅读
导读: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休假。这是劳动者根据劳动年限长短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带薪休息休假权利。那么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如何补偿?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如何补偿?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的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了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外,还应额外支付相当于日工资收入200%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以上是关于“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如何补偿?”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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