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非法经营罪最新的司法解释内容简单概括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专营、专卖及限制买卖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如非法经营食盐、烟草专卖品等,达到一定的数量或数额标准。
2、非法买卖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或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4、非法从事出版物业务: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或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达到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标准。
5、非法经营国际电信或涉港澳台电信业务: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达到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标准。
6、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如个人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虽未达到数额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案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标准: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非法所得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50万元以上或非法所得10万元以上。
2、曾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进行非法经营:虽然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达到一定的情节或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 [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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