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判定酒驾的核心要件是“饮酒后启动车辆并发生位移”。即使驾驶员开启L2级辅助驾驶系统,只要其处于驾驶位且车辆处于行驶状态,即构成酒后驾驶的完整行为链条。法律未将自动驾驶技术作为豁免酒驾责任的依据,驾驶主体仍须承担全程监管义务。
当前市场车辆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最高为L2级(部分驾驶辅助),系统运行期间仍需驾驶员保持对方向盘的操控与路况的持续关注。饮酒会降低驾驶员的反应能力,无法满足“随时接管车辆”的法定要求,因此无论技术如何命名,饮酒后启用相关功能均涉嫌违法。
多地交警部门明确,只要检测到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超标且车辆处于行驶状态,无论是否使用自动驾驶功能,均按酒驾查处。该标准与《刑法》危险驾驶罪的抽象危险犯认定逻辑一致,即行为本身已具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
行为性质构成双重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全程保持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开启自动驾驶后睡觉直接违反“不得分心驾驶”的义务,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并记分。若因此引发交通事故,可能升级为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我国现行法规仅允许L3级以下自动驾驶系统上路,且要求驾驶员在系统提示后10秒内接管车辆。睡觉行为导致无法满足接管时限,构成对控制权的主动放弃。即便车辆标注“自动驾驶”功能,说明书仍会强调驾驶员监控义务,车企不因此分担责任。
商业车险条款通常将“驾驶人重大过失”列为免责事由,睡觉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交强险虽需先行赔付,但保险公司可向驾驶人追偿,最终损失仍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