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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5-06-18    100人已阅读
导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维护物质损失赔偿的重要途径。明确可提起诉讼的情形与具体操作流程,有助于被害人高效行使权利。下面小编将围绕“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及“如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两个问题展开分析,为公众提供法律指引与操作建议。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 人身权利受侵害导致物质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人身损害,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可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物质损失提起诉讼。

  2. 财产权利受侵害导致物质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失,如盗窃、抢劫、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可就财物损失或修复费用提起诉讼。

  3. 犯罪行为致损且追缴退赔未弥补损失: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经追缴或退赔后仍有损失未弥补的,被害人可就剩余损失提起诉讼。

  4. 国家或集体财产受损: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若受损单位未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 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损失。

如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诉讼;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提起;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损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一并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需列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赔偿金额、项目),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单位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告身份信息(自然人需身份证号,单位需工商登记信息);证明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诊断证明、财产损失清单、购买发票、鉴定意见、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向审理刑事案件的同一法院提起,通常为犯罪发生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将起诉状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若符合减免条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法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原告需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时参加庭审,提供证据并接受询问。法院将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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