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逃单是否影响征信,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规定,但已有一些地区和平台在积极探索将此类行为纳入征信考量范围。
从行业规范和发展趋势来看,部分地区交通部门提出要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信用管理,对于乘客恶意逃单等失信行为,可能会与个人征信挂钩。
例如,某些城市正研究建立网约车信用联盟,将久催不付的逃单乘客信息共享至国家征信平台。一些网约车平台也在自身的用户服务协议中表明,若乘客逾期不支付乘车费用且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平台有权视情况将违约信息交给第三方征信机构。
这意味着,在未来,网约车逃单影响征信极有可能成为普遍现象,逃单乘客在贷款、信用卡申请、租房、购买保险等诸多涉及信用评估的场景中,可能会受到限制。
乘客乘坐网约车,便与司机建立起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在网约车场景中,乘客下单并乘车,司机按照约定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双方的客运合同即已生效。
乘客逃单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当承担支付车费的违约责任。若逃单行为给司机造成了其他经济损失,如因等待乘客付款而耽误的后续接单时间成本,司机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可一并向乘客主张赔偿。
对于逃单行为,司机可向平台投诉,多数平台设有专门的投诉处理机制,会核实订单情况,并限制逃单乘客的发单资质,在乘客未归还费用前,禁止其再次用车。
若平台处理无果,司机可选择报警。若逃单金额较大,或者乘客存在多次逃单的惯犯行为,这种逃单行径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虽然具体的法律条文并未对乘客逃单行为作出明确的直接规定,但逃单行为可被视为扰乱公共秩序或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一种表现。警方可依据相关条款,对逃单乘客进行调查处理。
若逃单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一定金额且具有明显的诈骗意图,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诈骗罪,乘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并需赔偿受害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