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依法追缴或退赔。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及时冻结涉案账户,且赃款未被转移挥霍,受害者有较大概率通过司法程序获得退赔。但资金已被拆分至多个境外账户或完成洗钱操作时,追回难度将显著增加。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可追究刑事责任。单次被骗金额未达立案标准,但通过汇总转账记录证明累计涉案金额达标,仍可推动刑事立案。
司法实践中,受害者需在报案时提供完整证据链,包括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软件账号信息等。能协助警方锁定犯罪团伙的服务器位置或资金流向,可大幅提升追缴成功率。反之,因隐私顾虑隐瞒关键信息,可能导致案件侦破停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公民发现犯罪事实均有报案义务。即使受害者在使用约会软件时存在"寻求婚外情"等道德争议行为,只要未实施协助诈骗、洗钱等违法行为,报警行为本身不构成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时,需严格遵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报案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非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形,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报案内容。
受害者在被骗过程中主动参与诈骗环节,则可能被认定为共犯。但单纯因"意图约会"而遭受诈骗的行为,不影响其作为受害者的法律地位。司法机关在裁量时会严格区分"道德瑕疵"与"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