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补贴分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两类,其标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制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1、生活补贴:
针对困难残疾人(如低保家庭成员),补贴标准通常与残疾等级挂钩。
如,山东省聊城市规定,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87元,三、四级为每人每月140元;而安徽省旌德县则实行统一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86元,不区分残疾等级。
2、护理补贴:
主要面向重度残疾人(通常为一级、二级),用于补偿其日常护理需求。
聊城市规定,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68元,二级为每人每月140元;旌德县则统一为每人每月86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残疾证的办理需同时满足医学评定标准和行政审批程序,其核心依据为《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
办理条件:
1、视力残疾: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3,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听力残疾:较好耳听力损失41dBHL以上;
3、言语残疾:语音清晰度低于65%,且治疗一年以上未愈;
4、肢体残疾:四肢残缺、畸形或功能障碍,且治疗结束后功能锻炼一年以上未恢复(截肢、截瘫等无法恢复者除外);
5、智力残疾:智商低于95(7岁及以上),或社会适应能力WHO-DASⅡ分值不低于52分;
6、精神残疾: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且社会适应能力WHO-DASⅡ分值不低于52分;
7、多重残疾:以最重残疾等级为准。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提交申请,可通过现场窗口或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办理。
2、受理与评定:县级残联核对材料后,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公示与审批:评定结果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级残联审批。
4、制证与发放:审批通过后,县级残联制作残疾人证并寄送至申请人。
办理残疾证需提交的材料分为共性材料和个性材料两类,其核心目的是核验申请人身份与残疾状况。
共性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
3、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跨省通办时需提交)。
个性材料:
1、监护证明:未成年人、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申请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或村(社区)出具的监护证明;
2、医学证明:
视力残疾需提供验光报告、眼底摄片;
听力残疾需提供听力测听报告、脑干诱发电位测听报告;
智力残疾需提供智商测试报告、脑CT报告;
精神残疾需提供连续一年以上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肢体残疾需提供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等。
法律依据:
《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级残联在受理申请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残疾评定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