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法律后果。
因此,成年子女的债务原则上由其自行承担,父母无法律上的偿还义务。
这一规则体现了“债的相对性”原则,即债权债务关系仅约束合同双方,父母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其财产与子女债务无关。
然而,法律存在例外情形:
1、子女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子女因侵权行为(如损坏他人财物、伤人)产生债务,父母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即“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父母为子女债务提供担保时:
父母以保证人、抵押人等身份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当子女无法偿还债务时,父母需按担保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3、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需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责任。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后,其债务承担规则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超出部分自愿偿还的除外。
父母放弃继承,则对子女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严格审查遗产范围与债务真实性。
网贷逾期是否连累配偶,关键在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债共签”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两大条件:
1、共债共签:若配偶在借款合同中签字或事后追认,无论债务用途如何,均视为共同债务。
2、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若债务虽以一方名义所借,但实际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子女教育、医疗费用)、共同经营(如夫妻店资金周转)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法院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若债务完全用于个人消费(如赌博、购买奢侈品)且未告知配偶,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无需承担责任。
子女债务是否牵连父母、配偶,需结合民事行为能力、遗产继承、债务用途等法律事实综合判断。法律既保护债权人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债权,也防止债务责任不当扩张至无关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