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
公司类型:企业应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变更。对于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且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经营年限。
(二)、独立性
业务独立:企业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资产完整:企业应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资产,不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混同。
人员独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具有独立性,不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兼任其他职务。
财务独立:企业应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不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账户。
机构独立:企业应具有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各机构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独立。
(三)、规范运行
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应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等治理结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偷税漏税、财务造假等。
资金占用:企业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等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财务与会计
盈利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一定金额。
现金流量或营业收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或营业收入累计达到规定标准。
股本总额: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规定数额。
无形资产占比: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一定比例。
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一)、申报与审核阶段
制作申报材料:企业与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
交易所受理:企业向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交易所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交易所审核: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问询,企业及中介机构在3个月内完成回复,交易所可进行多轮问询。
上市委员会审议: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形成审核意见。
证监会注册:交易所将审核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证监会,证监会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发行与上市阶段
路演与询价:企业与保荐机构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公司,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通过网上、网下申购,完成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账。
验资与登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上市交易:企业向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所审核通过后,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一)、融资能力
上市:
融资渠道拓宽:公司上市后,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在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融资规模通常较大,且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增强资本实力:上市融资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不上市:
融资渠道有限:未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股权融资或内部融资等,融资规模和成本可能受到较大限制。
融资难度较大: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未上市公司在融资过程中可能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和融资成本。
(二)、股权结构与流动性
上市:
股权分散:上市后,公司股权被众多投资者持有,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有助于降低单一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增强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权流动性高: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股东可以随时通过买卖股票实现股权的转让和变现,提高了股权的流动性。
不上市:
股权集中: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通常相对集中,可能由少数股东或家族成员持有,这可能导致公司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
股权流动性低:由于缺乏公开的交易市场,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通常需要通过私下协商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流动性较低。
(三)、公司治理与透明度
上市:
治理结构完善:上市公司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信息披露透明:上市公司需要定期披露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接受公众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不上市:
治理结构相对简单:未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相对简单,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可能导致公司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
信息披露不透明:未上市公司无需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增加了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