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旨在平衡惩戒与个人权益保护,不同类型的违法记录封存条件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适用条件:
(一)治安违法记录封存
根据2025年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均应封存,无需满足特定条件。封存范围包括:
1. 被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2. 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记录;
3. 虽未被处罚,但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存在违法事实的记录(如情节显著轻微不予处罚的情形)。
例外情况: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如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如涉及公共安全、金融监管等特殊行业)可依法查询,但查询结果需严格保密。
(二)轻微犯罪记录封存
1. 刑期条件
未成年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包括管制、拘役、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等)。
成年人: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如危险驾驶罪、帮信罪等轻罪),或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
2. 时间条件
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轻微罪3年内)无新的犯罪记录。
3. 犯罪类型限制
排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性重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毒品犯罪、性犯罪、严重贪腐经济案件等。
4. 表现要求
在考察期内表现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注意: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如上海、广州、南通、杭州、德州等城市),全国推广时间待定。
(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1. 年龄限制:犯罪时不满18周岁。
2. 刑罚范围: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
3. 特殊情况:对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主要犯罪行为在18周岁前实施的,全案封存。
违法记录封存并非绝对禁止查询,而是通过法律授权明确例外情形,确保信息使用符合公共利益与司法需求。
(一)司法机关查询权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时,可依法查询封存记录。例如,侦查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时,需核实犯罪嫌疑人前科情况;法院在量刑时,可能将封存记录作为量刑参考。此类查询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且查询结果仅限办案使用,不得对外披露。
(二)特定单位查询权
根据《刑法》第三十条与《刑法》第九十六条,“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而“国家规定”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因此,仅金融、安保、教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行业,在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背景审查时,方可申请查询封存记录。例如,商业银行在招聘高管时,可能依据《商业银行法》要求查询应聘者治安违法记录;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可能依据《教师法》核实其刑事犯罪记录。查询单位需签订保密协议,对获取的信息严格保密,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政审作为公务员录用、入伍、入党等重要环节的审查程序,其核心在于考察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违法记录封存后,政审能否通过需分领域讨论。
(一)刑事犯罪记录封存与政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政审属于“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情形,因此,封存的犯罪记录仍可能被政审机关查阅。例如,报考公务员时,若政审机关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要求查询犯罪记录,即使记录已封存,申请人仍可能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拒绝录用。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公职人员道德品行的严格要求,但也引发了“封存制度能否真正实现去标签化”的争议。
(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与政审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后,政审机关能否查询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实践中,政审主要关注刑事犯罪记录,治安违法记录通常不作为否决项。但若政审机关依据地方性法规或内部规定要求查询治安违法记录,申请人可能面临不利后果。例如,部分地区公务员政审细则规定,“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被处罚且情节严重者”不得录用,此时封存记录可能被披露,影响政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