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房产过户属于继承过户范畴,其费用构成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契税及登记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因此,法定继承人办理遗产房产过户时,仅需承担以下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按受益额(即房屋评估价值)分段收取。20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0万至5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50万至50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评估价值为200万元的房产,公证费约为1.66万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由专业评估机构按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通常在0.3%至0.5%之间。以200万元房产为例,评估费约为6000元至1万元。
3.登记费:住宅类房产登记费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为非法定继承人(如通过遗嘱继承的亲属或朋友),则需按房屋评估价值的1.5%至3%缴纳契税,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未满两年的房产交易因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过户费用显著高于满两年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需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此外,还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杂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契税:根据购房者名下房产套数及面积确定。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1.5%征收;二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2%征收;三套及以上统一按3%征收。
2.个人所得税: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差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相关税费)的20%征收;无法提供,则按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
3.印花税: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登记费:住宅类房产登记费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房产过户费用因过户方式及房屋持有年限而异。继承过户以法定继承人为前提,费用较低;未满两年交易则需承担增值税等额外成本。办理过户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或税务部门,确保费用计算准确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