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无罪释放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确定,核心赔偿项目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金额为37天乘以该日平均工资。
一、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
(二)超期拘留:虽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二、赔偿范围与计算标准
(一)人身自由赔偿金
1.核心项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计算公式:赔偿金额=37天×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二)其他赔偿项目
1.医疗费与护理费:因拘留导致身体伤害,需支付治疗费用及护理费用。
2.误工费:因拘留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减少的收入每日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3.残疾赔偿金: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需支付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二十倍。
4.死亡赔偿金:因拘留导致死亡,需支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并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
5.精神损害抚慰金:无罪释放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根据损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
三、赔偿申请流程
(一)确定赔偿义务机关:
通常为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
(二)提交申请材料:
1.书面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基本信息、赔偿要求、事实与理由;
2.无罪释放证明(如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无罪判决书);
3.证明被羁押37天的证据(如拘留通知书、释放证明等)。
(三)赔偿义务机关审查: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制作赔偿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四)复议与诉讼:
对赔偿决定不服,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四、实务中的关键点
(一)赔偿前提:拘留行为需存在违法性或超期性。拘留行为完全符合法定程序且未超期,即使最终无罪释放,通常不产生国家赔偿。
(二)证据要求:申请赔偿需提供无罪释放证明、拘留通知等材料,以证明拘留行为的违法性及损害后果。
(三)时效限制:赔偿请求人应在侵权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赔偿申请,逾期可能失去维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