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依据情节轻重,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电子证据审查规则》进一步明确,所有AI生成内容必须标注数字水印,未经验证的语音克隆不得作为证据,关键视频需提供原始存储设备。
若伪造证据行为涉及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技术核验与程序审查双重机制识别伪造证据。
例如,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提交的“水电表照片”带有“豆包AI生成”水印,法院经比对原始数据与证人证言,确认证据系伪造后,对代理人予以训诫并排除伪造证据。
此外,《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因伪造证据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被侵权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需综合侵权方式、场合、行为后果等因素确定。若律师违规使用AI伪造证据,还将面临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因被告恒定为行政机关,其证据造假行为具有特殊性。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被告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法院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法定举证责任,若因伪造证据导致关键事实无法查清,法院将直接认定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
在程序救济方面,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在政处罚案件中,若被告提交的“现场检查记录”经司法鉴定系事后补造,法院不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还向其上级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函,督促整改执法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告因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举证,需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期并提供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此外,第三人若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伪造证据,法院应依职权调查核实,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