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报警电话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设立,是专门受理交通事故报警、求助及执法投诉的官方渠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记录信息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若存在争议,则必须通过122报警,由交警到场勘验并出具责任认定书。
这一条款明确了122在事故处理中的核心地位——它是启动法定程序的“钥匙”,确保事故责任划分有据可依。
拨打122时需遵循“精准、完整、配合”三原则:
(一)需清晰说明事故地点(如高速路段需提供里程桩号)、时间、事故类型(撞车、翻车、坠物等)及人员伤亡情况;
(二)若涉及车辆逃逸,需尽可能提供车牌号、车型、颜色等特征;
(三)在交警到场前,需按接警员指示保护现场(如设置警示标志、拍摄全景照片),避免二次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调派警力,并在城市道路30分钟内、公路50分钟内到达现场。若因信息不准确导致出警延误,可能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及后续赔偿。
在涉及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景中,报警需遵循“生命优先、多线联动”原则。
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拨打122报警;若现场出现车辆起火、危化品泄漏等紧急情况,需同步拨打119火警电话。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这一条款为紧急救援提供了法律豁免,避免因保护现场而延误救治。
此外,122报警电话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车辆在道路以外(如小区、停车场)通行时发生的事故,若当事人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参照道路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这意味着,无论事故发生地点是否属于“道路”,122均是首选报警渠道。
若驾驶人对交警执法行为存在异议(如处罚不当、态度问题),也可通过122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