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不打转向灯属于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会面临扣分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为扣1分,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车辆转弯时开启转向灯是法定的义务,目的是提前提示其他车辆和行人知晓车辆行驶意图,保障通行安全。
相关法律对此有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并在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时开启近光灯。
该条例第五十七条进一步明确,向左转弯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未开启转向灯,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进行处罚,该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相关记分管理规定,此类违法行为会被记1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有特别规定的地区会执行更具体的处罚标准,但核心的扣分和罚款区间与全国统一规定一致。
不打转向灯变道被撞,通常由变道方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双方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确定。
变道时未开启转向灯违反了法定的通行义务,是判断责任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向右变更车道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向左变更车道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变道方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后方或相邻车辆无法提前预判其行驶意图,从而引发碰撞事故的,其行为通常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被撞车辆同时存在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闯红灯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该行为对事故发生也存在影响,那么责任将由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比例分担。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撞车辆存在故意碰撞的情形,变道方的责任可相应减轻或免除。事故责任的具体认定需由交警部门结合现场勘查、交通监控等证据综合判断,最终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不打转向灯引发的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核心在于判断未打转向灯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以及追尾方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未打转向灯是导致追尾的直接原因,通常由转向方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转弯、变更车道时应当提前开启相应方向的转向灯。
转向方未按规定开启转向灯,导致追尾车辆无法及时察觉其行驶意图,无法采取有效避让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转向方违反了法定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如果追尾车辆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超速等违法行为,即使转向方未打转向灯,追尾方也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此时将根据双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比例。如果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可能会被认定为同等责任,具体需由交警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综上,转弯不打转向灯会被记1分并罚款20至200元,变道或转弯未打灯引发碰撞事故,通常由未打灯方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追尾事故责任需结合双方过错判定。驾驶人应严格遵守转向灯使用规定,避免行政处罚和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