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传播污秽视频的定罪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从行为定性、证据收集到量刑规则,均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一,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构成要件。
该条款明确: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处“传播”包括发送、转发、上传、共享等使他人可获取的行为,无论是否收费或公开。
第二,行为人须具备主观明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传播内容属于淫秽物品,即满足主观故意要件。
不能以“以为是普通视频”为由免责,除非有充分反证。
第三,传播行为需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或传播对象达三十人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即使仅向少数亲友发送,如视频数量大或内容极端,仍可能构罪。
第四,传播方式不限于公开平台。
通过私聊、群组、云盘链接、蓝牙、U盘拷贝等“点对点”或小范围方式传播,同样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传播行为。
法律关注的是淫秽信息是否被扩散至他人,而非传播渠道是否公开。
私人聊天记录、设备缓存、服务器日志均可作为定案证据。
第五,不以牟利为目的不影响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区分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等不同罪名,前者不要求营利动机。
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适用第三百六十三条,刑罚更重。
但即便纯属“分享”“转发”,只要满足数量或人数标准,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