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耍流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法律上没有酒后耍流氓这个说法,具体定什么罪要看行为人干了什么事。司法机关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手段、侵害的法益、造成的后果来认定构成哪种犯罪。
强制猥亵罪是酒后耍流氓最常见涉及的罪名。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酒后强行搂抱、触摸他人私密部位、强行亲吻等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也经常适用。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酒后当众露阴、追逐拦截异性、无故辱骂他人等流氓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制范围。
治安违法层面的处理更常见。情节较轻、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酒后耍流氓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理,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强制猥亵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暴力手段包括殴打、捆绑、按倒等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行为;胁迫手段指以恶害相通告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其他方法包括利用被害人醉酒、熟睡、麻醉等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
利用醉酒状态实施猥亵属于其他方法强制。根据司法实践,行为人利用被害人醉酒后意识模糊、无力反抗的状态实施猥亵,虽然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但同样构成强制猥亵罪。醉酒状态下的被害人属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行为人利用了这种状态就满足了强制方法的要求。
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的加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公共场所包括街道、商场、餐厅、公共交通工具等不特定人可以进入的场所。
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不限于女性。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修改为他人,意味着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被害人。酒后对男性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同样构成强制猥亵罪。
寻衅滋事罪涵盖多种流氓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酒后耍流氓的多数行为都可以归入这些类别。
持凶器辱骂恐吓他人属于情节恶劣。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酒后从车里拿出刀具、棍棒等凶器对他人进行威胁,即使没有实际伤人,也已经触犯刑法。
多次实施同样构成情节恶劣。解释第三条还规定,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恶劣。酒后屡教不改、反复骚扰他人的行为,会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刑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喝醉了)和病理性醉酒(精神疾病)。生理性醉酒的人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酒后犯罪与清醒时犯罪在法律责任上没有区别。
醉酒不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理由。实践中很多被告人以喝醉了、断片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由试图减轻责任,法院一律不予采纳。醉酒是行为人自陷的风险,法律不会因此宽恕。检察机关明确指出,通常情况下醉酒属于自陷风险行为,在触犯刑法后并不会减轻罪责。
病理性醉酒有例外但条件苛刻。病理性醉酒是一种精神疾病,查证属实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有严格限制:行为人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问题的,才可能免责;明知自己病理性醉酒还故意饮酒实施犯罪,仍然要负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可以对醉酒闹事者采取约束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约束措施不是处罚,酒醒后如果有违法行为,照样要追究法律责任。
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并非所有酒后耍流氓行为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情节较轻,比如一般性的言语骚扰、未使用暴力的轻微不当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猥亵或裸露身体的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条规定专门针对尚未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猥亵行为。
寻衅滋事的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可以强制约束至酒醒。对于醉酒闹事者,公安机关首先会将其带至派出所约束至酒醒,防止其在醉酒状态下继续实施危害行为。约束期间不计算在行政处罚的拘留期限内,酒醒后再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