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行为在法律上面临着民事、行政和刑事的全链条追责体系。任何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行为,都是对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刑事责任方面,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了高空抛物罪。如果抛物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甚至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等更严重的罪名。
在行政责任方面,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将高空抛物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如果抛物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但已经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或公共安全构成了现实威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在民事责任方面,高空抛物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如果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必须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财产损失等侵权责任。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的建筑物管理人,对防范高空抛物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高空抛物事件发生或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事前预防和事后协助。事前预防要求物业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如安装防高空抛物监控、设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等,从源头上减少抛物风险。事后协助则要求在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提供监控录像等证据。
如果物业公司以物业管理协议中的格式条款主张不承担业主人身财产的保管责任,这种免责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物业公司不能以此为由逃避其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责任承担顺位上,如果高空抛物致害且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再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将来确定的具体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