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首例国家技术发明奖署名权案二审开庭
本报讯 (记者祝文明北京报道)近日,北京某大学教授张深根状告原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及其下属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成果署名权、荣誉权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此案将于近期宣判。
据了解,1998年,原告张深根到被告之一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工作,在完成“快冷厚带”研究项目后,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了4件中国发明专利授权。2010年,原告张深根得知,其在原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处参与的项目“钕铁硼快冷厚带产业化技术及关键装备国产化”获得了200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但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及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申报奖励的过程中,既未列上原告的姓名,也没有通知原告。张深根为维护合法权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确认张深根为上述获奖项目技术成果的个人之一,虽然张深根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共同发明人中位列第一,但并不能据此认定其对该发明起到何种程度的创造性贡献。由于国家技术发明奖最多只能按创造性贡献大小顺序申报6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深根的创造性贡献大于已获奖的6个人。北京市一中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张深根的诉讼请求。
张深根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了上诉,该上诉案正在审理之中。
据介绍,该案是首例国家技术发明奖署名争议案件,涉及成果申报中的诸多法律问题,该案的审理对于规范成果申报以及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学术诚信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