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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动态
北京市原铁路局长因受贿罪一审被判13年
发布时间
2013-11-12
记者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北京市原铁路局局长李树田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妻王书琴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认为:被告人李树田、王书琴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树田、王书琴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和理由,因无事实和证据依据,法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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