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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原州区检察院:两条勤腿助跑“行刑衔接”

发布时间

2014-03-08
今年来,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尚未建立起来的条件下,自带纸笔、两条勤腿主动联系9家行政单位执法负责人,收集行政单位2013年1月份以来所办理的行政处罚在2000元以上的案件。

  本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员在仔细审查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基础上,将存在的问题向相关承办人指出并督促其更改,将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要求其向公安机关移送。例如2013年1月份原州区林业局办理的马某涉嫌滥伐自家承包林木的案件,我院在审查完案件后认为马某之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并及时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将此案列为刑事案件移送固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进行侦查,经查马某滥伐林木10.08立方米,构成滥伐林木罪。限于“行刑衔接”信息平台尚未建立的条件下,此举一定意义上有效的杜绝了行政执法单位的“以罚代刑”现象,规范了行政单位执法水平,有效的落实了“行刑衔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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